1、
设区的市直接设立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市监执法机构纳入当地综合执法局;
2、
部分开发区将市监职能和人员编制都划入区内管理;
3、
在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中市监所机构和人员同派出所、司法所一样单列保留;
4、
有的市监执法人员在下沉中被下纳入街道管理,由街道考核打分。
这6个省市基本涵盖了目前市监机构改革的4种情形↓↓↓
甘肃敦煌:包括市监在内的8个部门的1448项事项归到一个中心
2020年,敦煌市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和11支综合执法大队,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
敦煌市从整合归并执法机构入手,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水政监察、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交通运输8个行政职能部门的1448项行政处罚、执法检查、日常监管和行政强制等事项全部归入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改革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的一支执法大队由中心根据需要随时统筹调配;沙州镇成立两支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八个农村镇各成立一支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
安徽淮北:盐业商务执法纳入市监管执法范围
安徽省淮北市按照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全面清理整合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五个领域原分散设置的18支执法队伍整合为5支,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
在执法职能划转方面,针对执法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市场监管领域,在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价格、商标、专利等职责的基础上,将盐业和商务领域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范围,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堵塞监管漏洞。
同时,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在编制分配上,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执法编制下沉到基层执法一线,重点加强执法检查、案件查办、应急处置等执法一线办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