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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和满意度签字表
六安市人民政府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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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红云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关注。截止当前,全市共有电梯12542台,在用11309台,使用单位1730家,近几年电梯年均增加1000台左右。电梯制造单位1家,获证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8家,全市共有电梯维保单位74家,其中本地维保单位共19家。围绕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使用管理安全规范,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策引领规范。

    2014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4〕38号),切实指导全市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发挥监管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该意见明确了电梯安全各方职责,包括: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监管部门职责;电梯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单位职责;电梯使用管理者职责;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职责和电梯乘客安全责任。意见还明确须落实的电梯安全具体措施和工作保障措施。

    (二)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1、依法确定电梯使用单位。按照《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受委托方为电梯使用单位;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电梯,只有一个所有权人的,该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有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经协商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协调落实;配有电梯的建筑物用于出租的的,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的,建筑物所有人为电梯使用单位。以合同确定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

    2、切实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发放《电梯安全责任告知书》,要求使用单位签订《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二是要求电梯使用单位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应职责,明确规定,电梯维保记录必须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无效维保。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如今年6月举办了一期培训班,由市特检中心负责培训,重点培训电梯安全管理知识、电梯使用单位主要义务、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应急救援常识及事故警示等内容。四是落实使用单位电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要求使用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维保中发现的问题及在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予以及时解决。在2016年“电梯铸安”行动中,共排查隐患754处,均及时得到治理。

    3、加强电梯使用注册登记的管理。切实把办理电梯使用注册作为落实使用单位责任的重要抓手,下发了《关于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通知》,明确规定电梯使用注册必须由使用单位办理,没有办理注册登记的,一律不得安排定期检验。

    4、加强日常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对使用单位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的执法检查,如:今年4月,市工商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电梯五方通话专项执法行动,《直播六安》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强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质量检查力度。

    (一)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切实将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作为强化电梯维保质量监管的重要抓手,采用双随机方式,拟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项目,明晰工作要求,实行量化打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加强结果运用,对得分较低的单位,立案查处。今年拟抽查4次,实现维保单位“全覆盖”。第一季度监督抽查结果已对外公布,4月28日经六安电视台报道后,随后被公众号《电梯配件》转载,一天点击率达1.2万,社会反响强烈。目前第二季度监督抽查计划已下达,拟定于6月底结束。

    实行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制度。重点对电梯维保单位信息、维保人员、维保时间、维保结论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业主监督。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在舒城县进行了先行试点,结合试点的成功经验,目前已完成制度的制订和意见征求工作,拟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市推进。
    (三)持续开展电梯排隐患降故障“铸安”行动。针对夏季高温天气电梯电气系统易发故障的特点,每年在7、8、9三个月,在全市开展电梯排隐患降故障“铸安”行动,由维保单位负责全面排查电梯隐患,使用单位负责治理电梯隐患,监管单位负责依法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治理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持续开展电梯维保作业人员再教育。2016年全年共举办电梯维保作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受训人员230人,今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电梯维保人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加强对维保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管执法)。重点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照《电梯维保保养规则》的要求进行维保,对没有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的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行为8起。

    三、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一)张贴日常须知警告。以电梯轿厢为依托,要求使用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电梯乘客须知和警示标志,宣传乘梯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

    (二)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上,开展电梯安全常识宣传。2016年以来在各类媒体上共发布电梯相关信息和稿件42件,今年“3·15”期间,工商质监部门还制作了电梯安全宣传片,重点介绍安全乘用常识以及遇到电梯故障的处理,宣传片在晚会上进行展播。

    (三)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今年6月,工商质监部门联合电梯行业协会、新奥燃气等单位开展了电梯安全、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各县区组织辖区所有电梯维保单位走进社区,集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重点突出《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以及电梯安全使用常识的普及。据统计,全市共50多家维保单位将在近100个小区参与这项活动。《大别山晨刊》、《六安网》、《六安新闻》、六安电视台《直播六安》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四)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市工商质监部门与市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拟于8月份下文,9月至12月份全面组织开展,完成对城区小学的电梯安全常识的普及。通过集中授课、观看电梯安全宣传教育片、发放电梯安全乘坐科普知识宣传册等方式,向全市城区小学生宣传电梯安全乘坐科普常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安全乘坐电梯。

    (五)开展市青少年电梯安全科普基地建设。市工商质监部门会同市教育部门,推进建设我市青少年电梯安全科普基地,进行科普常识知识的培训,并聘请受训青少年为“电梯义务宣传员”,切实提升青少年安全意识。

    四、推进电梯监管信息化建设,依规完善电梯配置。

    (一)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还没有建设全市电梯物联网平台,对此项工作,我们已多次开展调研考察,尚在进一步谋划之中。在应急救援方面,我市建立了六安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该中心与110实现即时联动,如110接警后,会转接电梯应急中心,确保及时实施救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近年来也不断加大检验投入,购置通信设备,实现检验数据现场录入,数据实时传输,有效提高了检验效率,同时也强化了对电梯检验人员的安全管理。全市多家电梯维保单位引进了安全管理软件,切实加强对维保现场的安全监管。使用单位为便于高效管理,在电梯内安装了监控系统,如一些新建小区:紫竹林小区、振兴共和城、凤凰花园城、御龙湾、安兴正和城正东凯旋官邸等。

    (二)推进电梯合规配置。根据住建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时必须设置电梯,且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应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根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电梯装置时,应当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发放审查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应当依据设计单位提出的电梯设置要求采购电梯”。上述规定明确了,电梯装置由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建设单位进行采购。目前,担架电梯大小,没有相应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约束。我市依据上述规定,正在不断完善各住宅小区电梯数量和规格配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市将在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领域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电梯相关单位责任,重点压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强力推进电梯各方责任落实。三是拟建立相关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合力解决电梯相关问题。四是狠抓电梯安全常识普及不放松,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成效,让电梯安全常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 系 人:市工商质监局  徐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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