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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出政策了!符合条件还可申请政府补贴

发布时间:2020/2/26 10:55:47作者:来源:南方都市报

老旧小区想要加装电梯,低层住户不同意怎么办?加装电梯费用昂贵,这笔经费到底谁来出?2月25日,东莞出台了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了东莞既有住宅可以增设电梯,而一些困扰着业主的问题也一一给出了指引。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明确,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对于村民个人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办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人民更加关注生活品质的提升,老旧住宅居民尤其是中老年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日涨。”东莞市住建局表示,本《管理办法》着重解决电梯增设工作中遇见的实际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发挥基层政府部门的协调服务功能,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兼顾各方利益,对既有住宅可增设电梯的基本条件、申请程序及后续管理维护等做出相关规定,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供依据。
增设条件:不影响住宅结构安全 建设方案需征得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不影响既有住宅的结构安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于征收地价,增设电梯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免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管理办法》对园区、镇(街)、社区居委会、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协商、协调等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业主的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业主自治,强化基层协商协调机制。针对部分业主对增设电梯存在异议的情况,指导其通过第三方组织业主协商协调、第三方咨询机构专业评估、召开专家论证等手段处理,力促问题圆满解决。
审批流程:创新“联合审查” 减少跑动次数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程序繁杂且专业是一大难题。《管理办法》对各项程序给出明确指引。比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共有两种方式确定。一种是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代表作为申请人;第二种是业主可以委托村(居)委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作为申请人。
东莞市住建局表示,为切实保障和促进民生工作,减少审批环节及群众跑动次数,《管理办法》以“联合审查”的创新方式进一步精简政府审批流程。属地园区、镇(街)收到申请人关于增设电梯的申请后,统一召集相关部门7个工作日内进行“联合审查”即可启动后续的工程建设、电梯安装等工作。
此外,《管理办法》对园区、镇(街)、社区居委会、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协商、协调等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业主的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业主自治,强化基层协商协调机制。针对部分业主对增设电梯存在异议的情况,指导其通过第三方组织业主协商协调、第三方咨询机构专业评估、召开专家论证等手段处理,力促问题圆满解决。
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及政府补贴等筹集方式
针对当事人如何协商确定费用分摊,《管理办法》通过指引性规定,提供了包括个人出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及政府补贴等资金筹集方式,提供了选择参照适用的出资分摊系数,增强了资金筹集分摊的指引,方便群众参考。
《管理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还可以探索以融资租赁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财政补贴,相关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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