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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动试验(125%荷载试验)检验时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1/19 14:54:21作者:佚名来源:上海电梯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2号修改单自今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各有关单位反映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8.13制动试验(即行业内简称的125%荷载试验)。检规的附件A对此项检验内容与要求:


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1)监督检验: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2)定期检验:由维护保养单位每5年进行一次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注A-10:对于曳引驱动电梯,本条可以与8.11一并进行;


注A-11:定期检验仅针对乘客电梯,并且检验类别为B类。


同时,为保证新旧版本检规更好的衔接和过度,配套印发的《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868号)对制动试验如何实施方面作出了解释“2.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使用5年及以上的曳引与强制式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按照新版检规中“制动试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对2017年9月30日(含)前,已使用5年及以上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制动试验”内容的定期检验计划,最迟在2020年9月30日(含)前完成相关检验……”。


反映的问题主要有:1)造成资源紧俏。由于在用电梯数量基数庞大(截至2016年底我国电梯保有量为493.69万台,按近十年每年以10%~15%增速,保守估计到今年年底总量将达550万台),每台都须搬运经计量的砝码等器具进行试验,浪费极大人力、财力和物力,导致本来就紧俏的检验资源和维保资源更加紧张;2)责任问题。在试验过程引起电梯轿厢变形、导轨弯曲等损坏时,责任归谁?这是争议最大的问题;3)其他类问题。


抛开以上两个政策层面问题不谈,这里仅结合定期检验检验案例,从安全的角度提出注意事项,以供检验时参考。


 检验案例经过:2017年10,某地检验人员对某住宅小区的1台乘客电梯进行定期检验。首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围上栅栏、摆放警示标志、搬运试验器材等);然后,检测平衡系数,结果为0.48;接着进行125%下行制动试验。当轿厢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至5层与4层之间时,按下急停开关,制动器未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轿厢继续下行,导致墩底,4根悬挂钢丝绳全部断裂,对重沿导轨坠落至底坑。


由于因该设备所在住宅单元只设一部电梯,事故发生后,住户上下楼只能爬楼梯,需要尽快修复并恢复使用。限于篇幅,技术原因在这里不做分析。


为有效预防因制动试验失效导致的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结合工作经验,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各位检验同行参考:


 1.在进行制动试验前,先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①与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维保配合人员就试验安排、存在的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


 ②按照检规的有关要求对制动器及其零部件进行目测检查;


 ③通过检验或者审查资料,确认平衡系数符合要求;


 ④进行轿厢空载上行制动试验,确认符合要求;


 ⑤确认在底层逐渐加载试验砝码时,未出现溜梯现象;


  2.进行制动试验时,禁止人员站立在轿厢。


  3.选择尽可能低的楼层进行制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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