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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装电梯惹争议:一楼用户需不需要缴费?这份责任谁来担?

发布时间:2020/9/2 15:34:47作者:来源:腾讯网

现在小区的住宅不管高层还是低层基本都配置了电梯,很多1层楼,2层楼的住户为了省去等电梯的时间,觉得乘电梯还不如爬楼梯来的快捷,也就不会选择乘坐电梯,最近,因为国家全面推进旧改,要给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问题,低层用户该不该缴纳电梯费这个问题,又被推到了舞台中央,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李阿姨前不久搬进了某高层小区二层楼,平时身体也比较健硕,自从搬进了这栋住宅就从来没有乘过电梯,但是每个月仍然要给物业上缴电梯费,所以心里有点不舒服。因此李阿姨好几次拒绝缴费,她认为对于像她这样的住在低层的住户是不公平的。

可是物业公司的人却认为,物业费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征收标准进行收费,而且是按合同流程走的,并没有单独针对某一户,或是针对低层住户。因此为了让所有楼层的住户得到公平的方案,物业不得不一视同仁对所有住户进行收费。

物业公司的人并没有错,根据我国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负责住宅公共区域部分的维护和管理,费用由所有业主分担。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应该由所有业主共同分担。

随着“旧改”政策的推行,现在很多老旧住宅也开始装电梯,也难免会因为交电梯费而产生的矛盾,有比较灵活的方案是,比如12楼的用户可以选择不交电梯费,代价就是你将无法乘电梯,因为你不交电梯费你那层楼的电梯门就是关闭的。这就相当于将整栋楼的权利进行较为合理的分配,但是也难免会有新的矛盾,如果这一层只有一户人家不打算用电梯,而另一户打算用,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需要花费大量的沟通成本。沟通无效极有可能造成邻里矛盾。

那么,不使用电梯就不用交电梯费了?

虽然低层用户平时可能不一定有机会乘坐电梯,但是人这一辈子难免会有个伤筋动骨,也难免会购置大型家具等事宜,因此不可能一辈子用不到电梯,即使平时可能用不到电梯,但肯定有一天会用到电梯。

其次,《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业主对建筑住宅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共电梯费不是霸王条款,而是所有住宅用户统一的权利。假设所有人都愿意接受这个权利,你却要放弃,你觉得对其他人来说公平吗?权利和义务往往平行,业主必须应该承担这方面的义务。

住在公共建筑里面,大家都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因为这种小区本就不是你一户家庭,你必须也要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尊重本该属于大家的权利。有失必有得,你也许短时间失去了金钱,但是你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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