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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淮安“致人死亡‘电梯’” 原为液压升降设备

发布时间:2018/2/7 15:47:04作者:佚名来源:淮海晚报

上周六,清江浦区玫瑰苑小区发生一起升降设备(网传“电梯”)事故,造成2人死亡。记者了解到,公安部门正在就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昨天,市质监局对此回应称,事故设备属厂家自制液压升降设备,没有电梯必备的相关安全保护装置,并且不属于电梯。“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到现场查看,根据我们了解,这仅是自家安装的、具有运输功能的液压升降设备,没有电梯必备的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谢展称,一部完整的乘客电梯,必须具备防夹人装置、层门连锁保护等多套保护装置,以保障乘用人员安全。


同时,该故障设备的生产厂家也没有提供出“电梯资料”。“这是省内一家单位,并不是电梯制造单位,没有电梯生产资质。从厂家提供的资料看,设备是‘液压升降设备’。”谢展说。


记者也了解到,即使是家用电梯,也不在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内。“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并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谢展提醒市民,家用电梯要选用具有电梯生产资质的单位购买,不能使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的设备。


据了解,目前,淮安市共有在用乘客电梯1.4万余部,均为合法电梯制造单位生产。“其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只要管理和维保正常,市民均可放心乘用。”谢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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