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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栋加装电梯遇“一楼难题”,社区调解“透明操作”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10/11 14:32:50作者:佚名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0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朱惠芳)小区加装电梯,施工图公示没人提意见,安装时,有一个楼栋的一楼住户却拒绝配合,为了化解纠纷,武昌区杨园街理工大调委会介入调解。

  据了解,该小区位于武昌区杨园,是一个老旧小区。小区为方便居民出入,拟增设电梯,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施工方案亦经合法流程进行了公示。然而在施工时,其中有一个楼栋的一楼的两户业主却拒绝配合,导致停工。

  “我们不同意,电梯就不能装。”一楼的住户态度非常强硬,为此,其他业主和他们翻了脸。

  双方僵持不下,找到武昌区杨园街理工大调委会调解,社区法律顾问张晓凤律师了解情况后告诉一楼住户,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你们所在单元为1梯2户6层,每户面积相等,在参与表决的住户达到8户及以上的情况下,即满足了法定比例。同时,在电梯增设过程中相关业主协议书和电梯加装方案图公示期间,你并没有提出过异议,既然当时没意见,现在不能阻拦施工。”

  虽然觉得张晓凤说的有道理,但一楼两户业主仍然不同意。经反复沟通,两户业主才说出心里话,他们对增设电梯费用和美观问题还有意见。

  张晓凤将一楼业主的想法反馈给了其他业主,经再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一楼两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但电梯井外封应采用透明的钢化玻璃幕墙,前期发生的全部费用由非一楼业主承担等。

  10月10日,成功化解纠纷后,张律师告诉记者,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不同的利益群体应该换位思考,低楼层业主要尽量理解支持中高楼层业主的起居要求,中高楼层业主也要考虑低楼层业主的合法诉求,大家积极协商,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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