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各电梯维保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质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开始启动。凡符合申报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A+、A条件的单位,请于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协会秘书处。协会将配合市局做好申报单位的材料收集、申报等工作。 负责人:臧老师 64668639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