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崔女士在太原市南中环附近的阳光·汾河湾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于2016年年底建成交工。期间,单元楼里的电梯因为业主集中装修,隔几天就坏了也情有可原。可是都过去一年多了,电梯还在不断地出毛病。最可怕的是,电梯动不动就往下坠,从入住到现在,崔女士都被困电梯里几次了,每次被困在电梯里都得半个多小时,万一哪天电梯彻底掉下去,后果真不堪设想,希望物业能够把电梯彻底修好,毕竟安全问题不能掉以轻心。”
2014年,太原市下达了首个政府令,《太原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电梯安全加“锁”。今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单位,应当在太原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仪器设备和应急救援电话,并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太原市首次从事维护保养业务前,应当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后每年12月份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从事电梯维修保养业务。此外,电梯在未明确使用管理者以前,不得投入使用。电梯只有领取并张贴《电梯使用标志》,才能投入使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需停运时间超过48小时以上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及时通知群众。出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将保养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不按照规定时限安排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等情况,将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8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省将以落实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实施意见》明确了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隐患整治与更新改造,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及时调整检验、检测方式等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多措并举综合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要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健立安全评估机制,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意见》要求各市、县加强本地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技术检查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电梯生产企业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推动电梯生产企业向创新型、服务型企业转型发展;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中小学生电梯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