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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处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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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省特种设备协会:

为加强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0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7日













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和《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直行业部门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和五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就〔2020〕3号)精神,加快推进技工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省局决定全面实施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坚持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推进培训支持政策供给侧改革的关键举措,围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拓展特种设备行业领域补贴性技能培训的覆盖面和惠及面,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工踊跃参加、监管部门激励推动的安全技能培训格局。至2021年底,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地化培训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一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实现我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企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等单位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下同)的配备,建立作业人员管理、培训、考核等制度和人员管理台账,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本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需求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教育,组织定期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企业需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并在经费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二)加强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支持企业面向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普及特种设备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知识,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努力消除不安全行为。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培训考核标准,自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或委托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组织实施,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须在培训开班前,将加盖公章的《培训计划》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备案,主要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培训编号、培训对象、项目类别、培训课时、课程安排、师资安排、教学地点等。

(三)推进特种设备实训基地平台建设。至2021年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对认定为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一次性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用于基地的实训设备增购、维护、教材开发、师资培训等有关方面,具体认定办法由省局另行制定印发。

(四)明确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拨付流程。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本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职工培训结业后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考核取得相应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按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不得重复享受,由企业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申请。证件取得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业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天(24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原则上不低于总课时60%。

    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拨付流程如下:

    1.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企业账户。

    2.企业须在培训开班前,将加盖公章的《培训计划》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备案。

3.对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企业登录“管理系统”,录入从业资格培训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后,提交至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审核。信息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证书编号、作业项目类别、所在企业的规范全称、企业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规范全称、账号)。同时上传《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一份。

4.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分为“初审、终审”。审核通过后,从“管理系统”提交至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账户和操作手册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分配发放。

5.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录培训合格人数,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与当地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统筹协调,细化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把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将企业(机构)培训计划、培训材料管理、企业持证情况、补贴领取情况、从业员工安全技能掌握情况、培训过程监管等作为培训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背市场竞争、违背行业自律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省局公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在发证机关委托的考试项目范围内开展考试工作,未经委托不得擅自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不得从事委托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发证机关要加强对其委托的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考试工作的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特种设备行业特点,省局建立培训进展情况按时报送、系统培训情况定期反馈、培训考核机构信息公开、联络员、典型经验报送等五项制度。

1.建立培训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制度。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指导全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分配的系统账户,及时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确认并录入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参训职工信息,培训任务完成数纳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数据统计范围,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培训进展情况。

2.建立系统培训情况定期反馈制度。为便于及时掌握培训序时进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反馈截至上月的各市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3.建立考试机构信息公开制度。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将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信息(目录包括所在地市、单位名称、地址、考试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提交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门户网站首页“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栏”集中发布,方便服务对象知晓。  

4.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任务对接,并于5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省局特种设备处(联系人:杨勇,邮箱:anhuitsc@163.com)。

5.建立典型经验报送制度。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督导,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将培训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报省市场监管局,并推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集中宣传报道力度,持续掀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热潮。



附件: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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