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郭振亮
一般情况下,电梯故障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电梯设备本身存在问题,另一种情况是机房运行环境不达标、机房渗水、底坑积水等影响电梯正常使用。
(一)电梯本身出现问题或故障。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主管部门是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对电梯的生产制造、安装、使用单位的职责也有明确规定。电梯本身出现问题时,住户应第一时间向物业单位或开发商反映情况,由电梯使用单位联系安装或生产制造单位解决。必要时可向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相关情况。
(二)机房运行环境温度、底坑、机房渗漏积水影响电梯正常使用。
1.小区物业管理和电梯运行管理不到位造成。例如:机房未采取通风、调温措施造成机房温度升高;个别单元公共部位雨水或污水排到井道底坑内造成积水现象;部分小区机房屋面防水已超过保修期,防水老化未及时进行修缮等。此时,住户应联系物业管理单位或开发商解决,或向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履行其维护保养职责。
2.电梯机房、底坑渗漏积水主要原因:一是竣工后自行改造破坏了防水;二是后期使用维护不当造成了积水;三是工程防水施工质量。为了明确各责任主体责任,加强电梯工程土建交接检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电梯工程土建交接检验质量验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工程在电梯机房、井道土建工程完成后,电梯设备进场安装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共同进行土建交接检验,重点检查井道底坑是否渗漏、积水,井壁、底坑板、顶板、隔离保护装置等隐蔽(电梯设备安装后不便查验)部位。对于不符合标准规范或设备安装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责成土建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土建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电梯设备安装。通过以上验收环节,从源头上有效避免和减少了工程施工质量引起的电梯井积水、渗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