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治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也具备了实施条件。日前,按照长治市政府相关部署,市规划勘测局已牵头草拟《长治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讨论稿)》,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提请政府常务会讨论。
长治市于1946年1月正式建市。经过70余年的城市化发展历程,一大批早期建造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亟待完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功能,市政府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解决既有住宅居民的“上下楼困难”问题。
《长治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讨论稿)》借鉴了浙江、辽宁、厦门等省市的先进经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紧密结合长治市实际,从增设电梯的原则、组织实施、办理程序、各职能部门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确保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真正让群众受益。
(记者 原腊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