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108户只有4户反对
涉事楼房位于白云区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教师宿舍区。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有施工工人正在将一些水管等建筑材料搬进施工场地,外围拉起了红色绳子,挂有“施工重地闲人勿进”等字样。
据了解,55、57、59号三栋楼原是广州师范学院建成的教工宿舍,是有20多年楼龄的老楼,后经房改出售,目前有108户人家。由于楼房9层高,业主多为退休人员,一直有业主要求加装电梯,而因此引起的纠纷已持续了4年时间。
高层住户谢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12月,广州大学受业主委托,向市规划局提出加建电梯的申请。2012年7月,规划局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审核书》,允许这3栋宿舍楼加装电梯。目前得到了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只是4户反对,所以工程一拖再拖。由于双方一直谈不妥,这件事也闹上了法庭。
记者从谢女士提供的相关资料看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判决共5次,全部驳回了这几户的不同意见的诉求。谢女士说,今年11月法院已经终审判决,施工势在必行。
前日下午,施工队入场时遭低层住户反对,双方争执中险些引起冲突。“还没有谈好,怎么能擅自开建呢?”一层住户向先生不满地说。他认为三栋宿舍楼都是东西向通风,装了电梯间后,就要把原来一层楼梯间的窗口堵死,影响了住户的采光和通风。加上来往的住户在楼梯间等候,一定会产生噪音。“高层住户需要对这些损害进行补偿,但是对方没诚意。”
可请第三方组织协调或通过法律要求补偿
随后,记者三元里街道办了解到,街道此前也曾为此事调解多次,目前按照法院判决进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广州市不动产研究会发布《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资分摊方案研究报告》。不动产协会通过实地预调研及信访复议案件整理发现,多宗增设电梯失败案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对经费分摊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因此协会建议,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性组织,可避免政府过早介入,有效解决业主间直接沟通低效、方案缺乏专业意见。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了,低层住户有义务履行该判决,“除非施工过程中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否则再去阻拦则是没有依据了。”邓刚说,施工和补偿是两回事,低层住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高层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