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3-17 15:34:00
• 来源: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13日上午,呼市质监局新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乌兰察布路富丽华酒店在用电梯进行执法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三部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出示执法证件,要求酒店负责人提供在用电梯的注册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维保记录等。经查验,该处三部电梯已于2014年1月28日进行检验,但检验结论不合格,该酒店负责人在明知电梯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仍旧带病运行。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责令酒店立即关闭电梯,接收分局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对电梯进行了查封。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