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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开展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
市场星报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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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近日《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旨在完善合肥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

根据《实施意见》,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条件主要包括4个方面: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范围和计划;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据介绍,本次的《实施意见》适用于合肥市城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及巢湖市可参照执行。

记者了解到,为缓解资金筹措难问题,合肥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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